鹽霧試驗箱GBT10125-2012標準【試樣放置】
閱讀:486 發(fā)布時間:2014-11-10
鹽霧試驗箱GBT10125-2012標準-試樣放置
7 試樣放置
7.1 試樣不應放置在鹽霧直接噴射的位置。
7.2 試樣表面在鹽霧試驗箱中的放置角度是非常重要的。試樣原則上應放平。在鹽霧試驗箱中被試表面與垂直方向成15°-25°,并盡可能成20°,對于不規(guī)則的試樣,例如整個工件,也應盡可能接近上述規(guī)定。
7.3 試樣可以放置在箱內(nèi)不同水平面上,但不能接觸鹽霧試驗箱箱體,也不能互相接觸。試樣之間的距離應不影響鹽霧自由降落在被試表面上,試樣或其支架上的液滴不得落在其他試樣上。對總的試驗周期超過96h的新檢驗或試驗,可允許試樣移位。
7.4 試樣支架用惰性的非金屬材料制成。懸掛試樣的材料不能用金屬,而應用人造纖維,棉纖維或其他絕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