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重指示器weighing indicator”的使用
閱讀:4939 發(fā)布時間:2012-3-21
以前我們的產(chǎn)品標準中將電子秤上使用的“儀表”稱為“顯示器”或“稱重顯示控制器”,但是,自R76-1《非自動衡器》(2006年)正式通過后,我國的衡器產(chǎn)品標準和計量檢定規(guī)程都按照其規(guī)定修改為“稱重指示器”。在一些國外的資料中有些地方只使用“indicator”時,可以只翻譯為“指示器”。但是如果在關于描述衡器的一篇文章中,為了敘述前后一致,建議都翻譯成“稱重指示器”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