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樣器試驗規(guī)程
水泥取樣器:是河北省虹宇儀器設備有限公司自行研發(fā)的新一代取樣設備。分為袋裝水泥取樣器和散裝水泥取樣器{取樣管(槽形)}。適用于出廠水泥的取樣。質(zhì)量控制及質(zhì)量監(jiān)督取樣亦應參照采用。
產(chǎn)品圖片 | 產(chǎn)品名稱/型號 | 產(chǎn)品簡介 |
![]() | JJ-5型 水泥膠砂攪拌機 | |
![]() | SZB-9型 全自動勃氏透氣比表面測定儀 | |
![]() | 40*40mm 水泥抗壓夾具 | |
![]() | ISO 水泥凈漿標準稠度及凝結(jié)時間測定儀(維卡儀) | |
![]() | NLD-3型 水泥膠砂流動度跳桌 | |
![]() | SHBY-40B型 水泥膠砂試體養(yǎng)護箱 | |
![]() | LD-50 雷氏夾測定儀 | |
![]() | FZ-31A 水泥雷氏沸煮箱 | |
![]() | Ф175 盤式研磨機 | |
![]() | DKZ-500 水泥電動抗折機 | |
![]() | ZT96型 水泥膠砂試體成型振實臺 | |
![]() | NJ-160型 水泥凈漿攪拌機 | |
![]() | JZ-1 生石灰漿渣測定儀 | |
![]() | KER-86 二分器 | |
![]() | SG-6 多功能直讀式測鈣儀 | |
![]() | SN 標準水泥 | |
![]() | ISO 標準砂 |
水泥取樣器 2.1后工取樣用人力操作取樣工具采集水泥樣品的方法。 2.2機械取樣使用自動取樣設備采集水泥樣品的方法。 2.3連續(xù)取樣不間斷地取出水泥樣品的方法。 2.4檢查批為實施抽樣檢查而匯集起來的一批單位產(chǎn)品。 2.5編號代表檢查批的代號。 2.6份樣由一個部位取出的規(guī)定量水泥。 2.7混合樣從一個編號內(nèi)取得的全部水泥份樣,經(jīng)充分混勻后制得的樣品。 2.8試驗樣和封存樣混合樣均分為二,一份為試驗樣,用作出廠水泥的質(zhì)量檢驗;一份為封存樣,密封貯存以備復驗仲裁。 2.9分割樣在一個編號內(nèi)按每1/10編號取得的份樣,用作分割樣品質(zhì)試驗。 2.10通用水泥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 3取樣 3.1取樣工具 3.1.1機械取樣器機械取樣采用圖B1所示的自動連續(xù)取樣器,其他能夠取得有代表性樣品的機械取樣裝置亦可采用。 3.1.2后工取樣器 a.袋裝水泥:采用圖B2所示的取樣管。b.散裝水泥:采用圖B3所示的取樣管。也可采用其他能夠取得有代表性樣品的后工取樣工具。 3.2取樣部位 a.水泥輸送管路中(適用于機械取樣)。b.袋裝水泥堆常c.散裝水泥卸料處或輸送水泥運輸機具上。注:不應在污染嚴重的環(huán)境中取樣。 3.3樣品數(shù)量 3.3.1混合樣取樣數(shù)量應符合各相應水泥標準的規(guī)定。 3.3.2分割樣 a.袋裝水泥:每1/10編號從一袋中取至少6kg。b.散裝水泥:每1/10編號在5min內(nèi)取至少6kg。 3.4取樣步驟
產(chǎn)品圖片 | 產(chǎn)品名稱/型號 | 產(chǎn)品簡介 |
![]() | SB-1 水泥標準篩 | |
![]() | 170ml/225ml 膠砂量水器 | |
![]() | 袋裝/散裝 水泥取樣器 | |
![]() | SY-84 水泥快速養(yǎng)護箱 | |
![]() | 430X360X260 水泥養(yǎng)護水槽 | |
![]() | YZF-2A 水泥安定性試驗用壓蒸釜 | |
![]() | 10KG 水泥留樣桶 | |
![]() | ISOBY-160型 水泥比長儀 | |
![]() | SHR-650Ⅱ 水泥水化熱測定儀 | |
![]() | SYMΦ500×500 水泥試驗磨 | |
![]() | CF-1 測氟儀 | |
![]() | DL 三氧化硫測定儀 | |
![]() | AMT—1 水泥漿體Marsh時間自動測定儀 | |
![]() | CCL—5型 氯離子分析儀 | |
![]() | Ca—5型 水泥游離氧化鈣測定儀 | |
![]() | CZF-6 水泥組分測定儀 | |
![]() | EP 顎式破碎機 | |
![]() | HSBY-40A 標準水泥砼養(yǎng)護箱 | |
![]() | FYS150 負壓篩析儀 | |
![]() | BYS-Ⅱ 養(yǎng)護室自動控制儀 |
水泥取樣器自動取樣器取樣:采用3.1.1規(guī)定的取樣裝置取樣。該裝置一般安裝在盡量接近于水泥包裝機的管路中,從流動的水泥流中取出樣品,然后將樣品放入潔凈、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2取樣管取樣:采用圖B2的取樣管取樣。隨機選擇20個以上不同的部位,將取樣管插入水泥適當深度,用大拇指按隹氣孔,小心抽出取樣管。將所取樣品放入潔凈、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3槽形管狀取樣器取樣:當所取水泥深度不超過2m時,采用圖B3的槽形管式取樣器取樣。通過轉(zhuǎn)動取樣器內(nèi)管控制開關(guān),在適當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關(guān)閉后小心抽出。將所取樣品放入潔凈、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5樣品制備 3.5.1樣品縮分樣品縮分可采用二分器,一次或多次將樣品縮分到標準要求的規(guī)定量。 3.5.2試驗樣及封存樣將每一編號所取水泥混合樣通過0.9mm方孔篩,均分為試驗樣和封存樣。 3.5.3分割樣每一編號所取10個分割樣應分別通過0.9mm方孔篩并按附錄A進行試驗,不得混雜。注:樣品不得混入雜物及結(jié)塊。 3.6樣品的包裝與貯存 3.6.1樣品取得后應存放在密封的金屬容器中,加封條。容器應潔凈、干燥、防潮、密閉、不易破損、不與水泥發(fā)生反應。 3.6.2封存樣應密封保管三個月。試驗樣與分割樣亦應妥善保管。 3.6.3存放樣品的容器應至少在一處加蓋清蜥、不易擦掉的標有編號、取樣時間、地點、人員的密封印,如只在一處標志應在器壁上。 3.6.4封存樣應貯存于干燥、通風的環(huán)境中。 3.7取樣單樣品取得后,均應由負責取樣操作人員填寫如下表所示的取樣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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