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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院藥品儲存管理制度
閱讀:1673 發(fā)布時間:2019-11-9一、為保證對藥品倉庫實行科學、規(guī)范的管理,確合理地儲存約品,保證藥品儲存質量,根據(jù)《藥品管理法》、《醫(y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職責是:安全儲存、保證質量、降低損耗、避免事故。
三、倉庫保管人員的基本職責:
(一)按照藥品不同自然屬性分類進行科學儲存,防止差錯、混淆、變質。
(二)做到數(shù)量準確,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四、藥品倉儲保管應執(zhí)行藥品儲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劑型的儲存保管和養(yǎng)護要點做好在庫藥品的儲存保管。
(一)藥品應按儲藏溫、濕度要求,分別儲存于陰涼庫或常溫庫、冷藏庫內。
1、陰涼庫:溫度不高于20℃。 2、常溫庫:溫度保持在0℃—30℃。 3、冷庫:溫度保持在2℃—10℃。
4、相對濕度:各庫房相對濕度保持在45%—75%之間。 (二)藥品應依據(jù)藥品性質,按分庫、分類存放的原則進行儲存保管,其中:
1、藥品與非藥品(指不具備藥品生產(chǎn)批準文號的物品)應分庫存放。
2、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庫或分區(qū)存放。
3、品種與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應分區(qū)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化學原料藥以及性質相互影響的藥品應分庫存放;危險品應與其他藥品分庫存放。
5、藥品中的危險藥品應存放于危險品專庫。 6、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存放。
7、不合格品應存放在不合格品專區(qū)內,按合格藥品管理規(guī)定進行管理。
8、退貨藥品應存放在退貨區(qū)內,經(jīng)質量驗收并確認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區(qū);經(jīng)質量驗收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區(qū)。
9、藥品按品種、規(guī)格、批號、生產(chǎn)日期及效期遠近或分開堆垛,入混批堆碼,每一垛的混批時限為:藥品的產(chǎn)品批號或生產(chǎn)日期間間各應不超過一個月。
10、近效期藥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時,應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摧毀月報表。
11、近效期藥品應掛近效期標志。
12、在搬運和堆垛等作業(yè)中均應嚴格按藥品外包裝圖示標志的要求搬運存放,規(guī)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輕拿輕放,嚴禁摔撞。怕壓藥品應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庫房、貨架的清潔衛(wèi)生,定期進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藥品的貨堆應留有一定距離,具體要求如下:
1、藥品垛與垛的間距不小于100cm。
2、藥品垛與墻、柱、屋頂、房梁的間距不小于30cm。 3、藥品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10cm。 4、庫房內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燈具垂直下方不準堆放藥品,其垂直下方與藥品垛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小于50cm。
(五)在庫藥品均實行色標管理,其中: 1、黃色:待驗藥品庫(區(qū))、退貨藥品庫(區(qū))。
2、綠色:合格藥品庫(區(qū))、零貨稱取庫(區(qū))、待發(fā)藥品庫(區(qū))。 3、紅色:不合格藥品庫(區(qū))。
(六)藥品入庫時應按照藥品入庫驗收制度,經(jīng)過質量檢查驗收,并簽字或蓋章后辦理入庫手續(xù)。
(七)藥品倉儲保管人員對貨與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或破損、標志模糊等情況,有權拒收并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八)藥品倉儲保管人員應接受藥品養(yǎng)護員有關儲存方面的指導,掌握主要劑型的儲存保管與養(yǎng)護要點,做好倉間溫、濕度等管理,正確儲存藥品。
(九)藥品出庫發(fā)貨時,應堅持檢查復核后出庫發(fā)貨。 (十)藥品出庫發(fā)貨時,應做好出庫發(fā)貨復核記錄。
(十一)對于銷后退回藥品,應按《退貨藥品的管理規(guī)定》做好退貨記錄與存放、標識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據(jù)季節(jié)、氣候變化,做好溫濕度調控工作,堅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觀測并記錄《溫濕度記錄表》,并根據(jù)具體情況和藥品的性質及時調節(jié)溫濕度,確保藥品儲存質量。
(十三)藥品倉儲保管人員每月底應定期做好庫存盤點工作,做到帳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