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報警器是強制檢定產(chǎn)品嗎? 不是,2020年已將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從強制檢定的目錄中去掉了,但這不代表可燃氣體報警器無需檢定了,為了安全起見還是需要定期對可燃氣體報警器進行檢定,檢定周期一般不超過一年,以儀器出廠的時間為準。下面來看看可燃氣體報警器檢定的相關內容。
盡管2020年發(fā)布的《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中將可燃氣體探測器從該目錄中取消了,但是在JJG693-2011《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規(guī)程》的第5.5條明確規(guī)定了儀器的檢定周期一般不超過1年,并且儀器經(jīng)過非正常振動、或對示值有懷疑時以及更換主要元件后應隨時送檢。在此文件中也規(guī)定了可燃氣體報警器的檢定項目,包括外觀及結構、標志和標識、通電檢查、報警功能及報警動作值的檢查、絕緣電阻、示值誤差、響應時間、重復性和漂移;檢定又分為初次檢定、后續(xù)檢定和使用中檢驗,不是每一次檢定都需要將上述提到的檢定項目都完成了,檢定的具體情況按文件中的規(guī)定進行。
可燃氣體報警器的檢定時環(huán)境溫度控制在0-40 ℃之間,相對濕度應小于85%,且處于通風良好,無干擾被測氣體的環(huán)境中。檢定時使用的氣體應與儀器所測氣體種類相同的標準氣體,如果儀器沒有注明所測的氣體種類,那么可使用異丁烷或丙烷氣體標準物質來進行檢定。在儀器使用過程中的檢定須在檢定前詢問企業(yè)工作人員該報警器有沒有與電磁閥等裝置連接,如有需解除后才可進行檢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傷亡。
在檢定報警功能及報警動作值時,應通入大于報警設定點濃度的保準氣體,便于儀器出現(xiàn)報警動作,觀察儀器聲光報警是否正常,并記錄下儀器報警時的示值,需重復測量三次,然后取三次報警值的算術平均數(shù)作為儀器的報警動作值。其他項目的檢定的注意事項和方法在該文件上也有詳細的說明。
可燃氣體報警器在很多領域都有應用,它的使用也關乎著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所以按時檢定非常重要。在這里推薦本公司研發(fā)生產(chǎn)的手持泵吸式可燃氣體報警器,此款儀器可根據(jù)用戶需求同時檢測6種氣體,單位有ppm、mg/m3、Vol%、LEL%、mg/L等多種單位可選;內置吸氣泵,保證傳感器檢測到的氣體足量;還配置有集成水汽粉塵過濾器,能夠過濾被測氣體中的水汽和粉塵,檢測結果更準確;自帶大容量可充電電池,還提供過充、過放、過壓、短路保護等功能;機身有背夾設計,非常適合巡檢部門,安防部門移動檢查時使用。
上述即為可燃氣體報警器是強制檢定產(chǎn)品嗎的相關介紹,由上文可知,可燃氣體報警器已從強制檢定的名單里取消了,但是仍然需要定期對其進行檢定,檢定周期控制在一年以內。檢定的具體方法和注意事項按JJG693-2011《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規(guī)程》中規(guī)定的執(zhí)行即可。
立即詢價
您提交后,專屬客服將第一時間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