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周期 | 現(xiàn)貨 | 應(yīng)用領(lǐng)域 | 醫(yī)療衛(wèi)生,化工,石油,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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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液式設(shè)計,電池內(nèi)的電解液全部被極板和超細(xì)玻璃纖維隔板吸附,電池內(nèi)部無自由流動的電解液,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無電解液漏出,側(cè)倒90度安裝也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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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價 | 面議 |
更新時間:2021-08-03 09:39:58瀏覽次數(shù):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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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蓄電池NP200-12
免維護性能
》利用陰極吸收式密封免維護原理,氣體密封復(fù)合效率超過95%,正常使用情況下失水極少,電池?zé)o需定期補液維護。
綠色環(huán)保
》正常充電下無酸霧,不污染機房環(huán)境、不腐蝕機房設(shè)備。
自放電小
》采用析氣電位高的Pb-Ca-Sn合金,在20℃的干爽環(huán)境中放置半年,無需補電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適用環(huán)境溫度廣
》-10℃~45℃可平穩(wěn)運行。
耐大電流性能好
》緊裝配工藝,內(nèi)阻小,可進行3倍容量的放電電流放電3分鐘(≤24Ah允許7分鐘以上持續(xù)放電至終止電壓)或6倍容量的放電電流放電5秒,電池?zé)o異常。
壽命長
》由于采用高純原材料及長壽命配方、電池組一致性控制工藝,NP系列電池組正常浮充設(shè)計壽命可達(dá)7~10年(≥38Ah)。
電池組一致性好
》不計成本的保證電池組中的每一個電池具有相對一致的特性,確保在投入使用后長期的放電一致性和浮充一致性,不出現(xiàn)個別落后電池而拖垮整組電池。
1)補充電
1.1在貯運過程中,由于正常的自放電,蓄電池會損失部分容量,使用前請先按“表3”補充電(若出廠日期在一個月內(nèi),且對容量輸出要求不高,可直接投入使用)。
1.2如果安裝、使用一段時間后,暫停不用,請按“表3”定期進行補充電。
表3 蓄電池儲存溫度與補充電頻率
貯存溫度 | 補充電時間間隔 | 補充電方法(a、b任選;低于5℃時選c) |
<20℃ | 每9個月一次 | a)2.23~2.27V/單體定電壓,限電流0.20C10 (A),充電2天; b)2.30~2.35V/單體定電壓,限電流0.20C10 (A),充電12~24小時; c)低于5℃時,2.35V/單體定電壓,限電流0.10C10 (A),充電2天。 |
20℃~30℃ | 每6個月一次 | |
31℃~40℃ | 每3個月一次 | |
41℃~50℃(避免) | 每2個月一次 |
注:C10指蓄電池的10小時率額定容量。例如:12V100Ah蓄電池的額定容量為100Ah,充電電流為0.1C10(A),即0.1×100=10A;充電電壓:12V電池為2.35×6=13.80V。
放電
2.1蓄電池放電終止的判斷依據(jù)(三個條件之一即可):
2.1.1 核對性放電試驗:放出額定容量的30~40%;
2.1.2 容量放電試驗:放出額定容量的80%;
2.1.3 放電終止電壓的取定,一般情況下按“表4”的相關(guān)參數(shù)設(shè)置。
表4 放電參數(shù)設(shè)置及容量檢測標(biāo)準(zhǔn)
放電率 | 放電電流(A) | 蓄電池放電單體終止電壓(V) | 容量檢測標(biāo)準(zhǔn)(25℃) |
10h | 0.1C10 | 1.80 | ≥1.00C10 |
5h | 0.16C10 | 1.80 | ≥0.80C10 |
3h | 0.25 C10 | 1.80 | ≥0.75C10 |
1h | 0.55 C10 | 1.75 | ≥0.55C10 |
27min | 1C10 | 1.60 | ≥0.45C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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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不要使蓄電池放電時端電壓低于以上規(guī)定值,過放電將大大縮短蓄電池的使用壽命,嚴(yán)重時將造成蓄電池不能再使用。
2.3放電后不要存放,請立即充電,存放時間最長不得超出4小時,否則較長時間的擱置后有可能發(fā)生重新充電困難,導(dǎo)致蓄電池?zé)o法使用。
易事特蓄電池NP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