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地類別 | 國產(chǎn) | 應(yīng)用領(lǐng)域 | 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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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源 | AC 220 V±0.150 Hz | 功率 | 2300 W |
溫度控制范圍 | 室溫~500℃ | 大小和重量 | 590×44×44(毫米);34公斤 |
產(chǎn)品簡介
詳細介紹
可燃液體和氣體引燃溫度測定器
產(chǎn)品介紹
石油可燃液體和氣體引燃溫度測定器符合GB/T 5332試驗方法的要求,適用于化學純可燃液體和空氣中氣體的著火溫度(自燃溫度)的測定。
功能特征
1.用反射器清楚地觀察實驗現(xiàn)象
2.三組均勻加熱、溫度顯示標準
3.把你自己的秒表定時帶到時間報警器上來
4.GB/T 5332可燃液體和氣體點火溫度試驗可以用注射器進行。
石油可燃液體和氣體引燃溫度測定器技術(shù)參數(shù)
1.電源:AC 220 V±0.150 Hz
2.功率:2300 W
3.溫度控制范圍:室溫~500℃
4.溫度控制精度:≤1℃瓶上、中、底溫差
5.錐形燒瓶:200毫升
6.環(huán)境要求:溫度5-40℃,濕度≤0.85
7.大小和重量:590×44×44(毫米);34公斤
拓展資料
自燃點:把油品加熱到很高的溫度后,使其與空氣接觸,在不同引火的條件下,油品因劇烈的氧化而產(chǎn)生火焰自行燃燒的溫度,稱為自燃點。自燃點與閃點及燃點的不同之處,主要是不需引火,而后者則需要外部火源引燃。所有石油產(chǎn)品的自燃點均較常溫要高很多,但處于高溫狀態(tài)的油品一旦從管線的接頭、法蘭等處漏出熱油,并與空氣相遇往往也會自然引起火災(zāi)。 在各類油品中,油品愈輕,其閃點與燃點愈低,而自燃點卻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