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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廢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緩沖溶液

時間:2011/5/5閱讀:7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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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行業(yè)標準
HJ/T 300-2007
固體廢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緩沖溶液法
Solid waste-Extraction procedure for leaching toxicity-
Acetic acid buffer solution method
 
2007-04-13 發(fā)布  2007-05-01 實施
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  發(fā)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術語和定義............................................................... 1
3  原理..................................................................... 1
4  試劑..................................................................... 1
5  儀器設備................................................................. 2
6  樣品的保存和處理......................................................... 3
7  浸出步驟................................................................. 3
8  質量保證................................................................. 5
9 標準實施.................................................................. 5
附錄A(參考性附錄) 零頂空提取器(ZHE)示意圖 .............................. 6
 
 
 
 
 
 
 
 
I

 
前   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
加強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保護環(huán)境,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guī)定了固體廢物的浸出毒性浸出程序及其質量保證措施。
本標準為指導性標準。
本標準由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huán)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研究所。
本標準由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2007年04月13日批準。
本標準自2007年5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解釋。
 
II

 
固體廢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緩沖溶液法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固體廢物浸出毒性的浸出程序及其質量保證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固體廢物及其再利用產(chǎn)物中有機物和無機物的浸出毒性鑒別,但不適用
于氰化物的浸出毒性鑒別。含有非水溶性液體的樣品,不適應于本標準。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 浸出  leaching
可溶性的組分溶解后,從固相進入液相的過程。
2.2 浸出毒性  leaching toxicity
固體廢物遇水浸瀝,浸出的有害物質遷移轉化,污染環(huán)境,這種危害特性稱為浸出毒
性。
2.3 初始液相  initial liquid phase
明顯存在液固兩相的樣品,在浸出步驟之前進行過濾所得到的液體。
3  原理
本方法以醋酸緩沖溶液為浸提劑,模擬工業(yè)廢物在進入衛(wèi)生填埋場后,其中的有害組
分在填埋場滲濾液的影響下,從廢物中浸出的過程。
4  試劑
4.1  試劑水:使用符合待測物分析方法標準中所要求的純水。
4.2  冰醋酸:優(yōu)級純。
4.3  1mol/L鹽酸溶液。
4.4  1mol/L硝酸溶液。

 
4.5  1mol/L氫氧化鈉溶液。
4.6  浸提劑
#
4.6.1 浸提劑1 :加5.7ml 冰醋酸至500ml 試劑水中,加64.3ml 1mol/L氫氧化鈉,稀釋至
1L。配制后溶液的pH值應為4.93±0.05。
#
4.6.2 浸提劑2 :用試劑水稀釋17.25ml的冰醋酸至1L。配制后溶液的pH值應為2.64±0.05。
5  儀器設備
5.1  振蕩設備:轉速為30±2r/min 的翻轉式振蕩裝置。
5.2  提取容器
5.2.1  零頂空提取器(Zero-Headspace Extraction Vessel,以下簡稱ZHE):500-600ml,用
于浸出樣品中的揮發(fā)性物質。
5.2.2  提取瓶:2L具旋蓋和內(nèi)蓋的廣口瓶,用于浸出樣品中非揮發(fā)性和半揮發(fā)性物質。提
取瓶應由不能浸出或吸收廢物所含成分的惰性材料制成。分析無機物時,可使用玻璃瓶或
聚乙烯(PE)瓶;分析有機物時,可使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PTFE)瓶。
5.3  過濾裝置
5.3.1  零頂空提取器(ZHE):分析樣品中的揮發(fā)性物質,采用 ZHE進行過濾。
5.3.2  真空過濾器或正壓過濾器:容積≥1L。
5.3.3  濾膜:玻纖濾膜或微孔濾膜,孔徑0.6-0.8μm。
5.4  pH計:在25℃時,精度為±0.05pH。
5.5  ZHE 浸出液采集裝置:使用 ZHE 裝置時,采用玻璃、不銹鋼或 PTFE 制作的 500ml
注射器采集初始液相或zui終的浸出液。
5.6  ZHE 浸提劑轉移裝置:可以使用任何不改變浸提劑性質的導入設備,包括蠕動泵、注
射器、正壓過濾器或其它ZHE裝置。
5.7  實驗天平:精度為±0.01g。
5.8  燒杯或錐形瓶:玻璃,500ml。

 
5.9  表面皿:直徑可蓋住燒杯或錐形瓶。
5.10  篩:涂Teflon的篩網(wǎng),孔徑9.5mm。
5.11  磁力攪拌器。
6  樣品的保存和處理
6.1  除非冷藏會使樣品性質發(fā)生不可逆改變,樣品應于4°C冷藏保存。
6.2  測定樣品的揮發(fā)性成分時,在樣品的采集和貯存過程中應以適當?shù)姆绞椒乐箵]發(fā)性物
質的損失。用于金屬分析的浸出液在貯存之前應用硝酸酸化至 pH<2;用于有機成分分析
的浸出液在貯存過程中不能接觸空氣,即零頂空保存。
7  浸出步驟
7.1  含水率測定
稱取50-100g 樣品置于具蓋容器中,于105℃下烘干,恒重至兩次稱量值的誤差小于±
1%,計算樣品含水率。
樣品中含有初始液相時,應將樣品進行壓力過濾,再測定濾渣的含水率,并根據(jù)總樣
品量(初始液相與濾渣重量之和)計算樣品中的干固體百分率。
進行含水率測定后的樣品,不得用于浸出毒性試驗。
7.2  樣品破碎
樣品顆粒應可以通過9.5mm孔徑的篩,對于粒徑大的顆??赏ㄟ^破碎、切割或碾磨降
低粒徑。
測定樣品中揮發(fā)性有機物時,為避免過篩時待測成分有損失,應使用刻度尺測量粒徑;
樣品和降低粒徑所用工具應進行冷卻,并盡量避免將樣品暴露在空氣中。
7.3  確定使用的浸提劑
取5.0g樣品至500ml 燒杯或錐形瓶中,加入 96.5ml 試劑水,蓋上表面皿,用磁力攪拌
#
器猛烈攪拌5min,測定pH,如果pH<5.0,用浸提劑1 ; 如果pH>5.0,加3.5ml 1M 鹽酸,
蓋上表面皿,加熱至 50℃,并在此溫度下保持 10min。將溶液冷卻至室溫,測定 pH,如

 
# #
果 pH<5.0,用浸提劑 1 ;如果 pH>5.0,用浸提劑 2 。對于揮發(fā)性物質的浸出只用浸提劑
#
1 。
7.4 揮發(fā)性有機物的浸出步驟
7.4.1將樣品冷卻至4℃,稱取干基質量為20-25g 的樣品,快速轉入ZHE(5.3.1)。安裝好
ZHE,緩慢加壓以排除頂空。
7.4.2 樣品含有初始液相時,將浸出液采集裝置(5.5)與 ZHE 連接,緩慢升壓至不再有濾
液流出,收集初始液相,冷藏保存。
7.4.3 如果樣品中干固體百分率小于 5%,所得到的初始液相即為浸出液,直接進行分析;
干固體百分率大于或等于總樣品量 5%的,繼續(xù)進行以下浸出步驟,并將所得到的浸出液
與初始液相混合后進行分析。
7.4.4根據(jù)樣品的含水率,按液固比為20?1(L/kg)計算出所需浸提劑的體積,用浸提劑轉
移裝置(5.6)加入浸提劑,安裝好 ZHE,緩慢加壓以排除頂空。關閉所有閥門。
7.4.5 將 ZHE 固定在翻轉式振蕩裝置(5.1)上,調(diào)節(jié)轉速為 30±2r/min,于 23±2℃下振
蕩 18±2h。振蕩停止后取下 ZHE,檢查裝置是否漏氣(如果 ZHE 裝置漏氣,應重新取樣
進行浸出),用收集有初始液相的同一個浸出液采集裝置(5.5)收集浸出液,冷藏保存待
分析。
7.5 除揮發(fā)性有機物外的其他物質的浸出步驟
7.5.1如果樣品中含有初始液相,應用壓力過濾器(5.3.2)和濾膜(5.3.3)對樣品過濾。干
固體百分率小于 5%的,所得到的初始液相即為浸出液,直接進行分析;干固體百分率大
于或等于5%的,將濾渣按7.5.2浸出,初始液相與浸出液合并后進行分析。
7.5.2稱取75-100g 樣品,置于2L提取瓶(5.2.2)中,根據(jù)樣品的含水率,按液固比為20?1
(L/kg)計算出所需浸提劑的體積,加入浸提劑,蓋緊瓶蓋后固定在翻轉式振蕩裝置(5.1)
上,調(diào)節(jié)轉速為 30±2r/min,于 23±2℃下振蕩 18±2h。在振蕩過程中有氣體產(chǎn)生時,應
定時在通風櫥中打開提取瓶,釋放過度的壓力。
7.5.3 在壓力過濾器(5.3.2)上裝好濾膜(5.3.3),用稀硝酸淋洗過濾器和濾膜,棄掉淋洗
液,過濾并收集浸出液,于4℃下保存。

 
7.5.4除非消解會造成待測金屬的損失,用于金屬分析的浸出液應按分析方法的要求進行消
解。
8  質量保證
8.1  分析儀器應經(jīng)過國家計量認證,并在有效期內(nèi)使用。
8.2  每測定20個樣或每批樣品(樣品量少于20個時)至少做一個浸出空白。將浸提劑按
照7.3.4-7.3.5或7.4.2-7.4.3步驟進行浸提分析。
8.3  每批樣品至少做一個加標回收樣品。取過篩后的待測樣品,分成相同的兩份。向其中
一份中加入已知量的待測物質,按照 7.3 或 7.4 規(guī)定步驟進行浸提分析,計算待測物的百
分回收。
8.4  樣品浸出實驗應在表1中所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完成。
 

表1   樣品的zui大保留時間                     單位:日

物質類別
從野外采集到浸出
從浸出到預處理
從預處理到定量分析
總實驗周期
揮發(fā)性物質
14
14
28
半揮發(fā)性物質
14
7
40
61
28
28
56
汞以外的金屬
180
180
360
9 標準實施
本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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