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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內(nèi)飾燃燒試驗機具體測試實驗步驟拆解

來源:東莞貝克檢測設(shè)備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6日 11:55  

1、在溫度為 10℃~30℃、相對濕度 15%~80%的環(huán)境條件下進行試驗。

 

2、燃氣燈在試樣前下方,位于通過試樣的垂直中心線與試樣表面呈垂直狀態(tài)的平面內(nèi),燃氣燈中心軸向上傾斜,與試樣所在平面成 30°角,燃氣燈頂部和試樣下邊緣的距離為 20 mm。

 

燃氣燈垂直放置時點燃燃氣燈,調(diào)節(jié)火焰高度至 40 mm±2 mm,該距離是燃氣燈噴嘴口與火焰頂端距離。在開始次試驗前,火焰應在此狀態(tài)下穩(wěn)定燃燒至少 2 min,然后熄滅。

 

3、將預處理過的試樣固定在試樣固定架的固定針上,貼近定位柱,然后壓上 U 形壓板,保證固定針穿過壓板上的各個圓孔,試樣距離框架至少 20 mm。將試樣固定架安裝到燃燒箱頂部支架上,保證試樣垂直。

 

4、試樣壓板前水平放置標記線,標記線距離試樣表面的距離分別為 1 mm 和 5 mm,為保證標記線相對試樣位置,標記線應保持足夠張力。

 

5、點燃燃氣燈,調(diào)節(jié)火焰高度至 40 mm±2 mm。調(diào)節(jié)燃氣燈放置角度,使燃氣燈中心軸傾斜,與試樣所在平面成 30°夾角,試樣在燃氣燈火焰中引燃 5 s,立即熄滅燃氣燈并將其復位。

 

6、如果試樣能繼續(xù)燃燒 5 s,則認為已經(jīng)點燃。如果試樣沒有燃燒,則認為未點燃,需重新對另一個經(jīng)過預處理的試樣進行試驗,但試樣在燃氣燈火焰中引燃時間是 15 s。

 

7、如果任一組三個試樣中的任一結(jié)果超過小值的 50%,則應取同樣方向的另外一組試樣再次進行試驗。如果任一組三個試樣中一個或兩個試樣沒有燃燒到第三標志線,則取同樣方向的另外一組三個試樣再次進行試驗。

 

8、測量下列時間,單位為秒(s):

 

a) 從點火開始到火焰燒斷標記線的時間 t1;

b) 從點火開始到火焰燒斷第二標記線的時間 t2;

c) 從點火開始到火焰燒斷第三標記線的時間 t3。

 

9、計算,對于燃燒火焰至少到標記線的試樣,燃燒速度(Vi)按下式計算:

 

Vi=60×(Di/ti)

 

式中:

 

Vi——燃燒速度,單位是毫米每分鐘(mm/min);

i——火焰燃燒至/第二/第三標記線,分別為 1、2 和 3;

Di——火焰燃燒至/第二/第三標記線的燃燒距離,單位是毫米(mm);

ti——火焰燒斷/第二/第三標記線的燃燒時間,單位是秒(s)。

 

每個試樣的燃燒速度取 V1、V2 和 V3 中的大值,一組試樣的燃燒速度以三塊或更多試樣的燃燒速度

大值為試驗結(jié)果,計算結(jié)果修約至整數(sh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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