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chǎn)活性炭技術(shù)的主要技術(shù)特性如下表。
活性炭應(yīng)用失效之后,需要進行再生,再生的方法有下列四種:
(1) 加熱至100°C左右,使其中的水汽化;在800°C下熔烤; 并加熱至800-900°C之間進行活化,使吸附在活性炭批發(fā)仁的有機物被氧化而去除,從而使廣州活性炭得到再生。
(2) 用蒸汽吹洗再生。用蒸汽吹洗可使低沸點的揮發(fā)性吸附物基本上吹凈。此法簡單。耗損少。
(3) 用10%酸或者堿來再生,使有機吸附物解析而去除。
(4) 用溶劑四氯化碳、二氯甲烷、丙酮等進行活性炭的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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