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單體燃燒實驗設備是用于確定建筑材料或制品(不包括鋪地材料以及2000/147/EC號《EC決議》中指出的制品)在單體燃燒試驗(SBI)中對火反應性能大小的試驗裝置。
技術參數(shù)
1. 試驗設備包括燃燒試驗室、控制室、小推車、排煙管、數(shù)據(jù)收集分析裝置、燃氣供應控制裝置。
2. 樣品安裝在一個小推車上,其內(nèi)安裝有兩塊相互垂直的不燃板,其中一塊不燃板的尺寸為1.5M,寬1.0M另一塊高1.5M,寬0.5M。試樣(墻壁和吊頂材料)以代表其最終應用的方式放置和安裝在不燃板上。
3. 點火源是一置于小推車上垂直角落里的31KW的丙烷直角沙盒燃燒器(邊長為250MM高為80MM)。
4. 試驗室尺寸:L3000*W3000*H2400(MM),房間頂部有連接取樣管道的集氣罩和排煙管道,小推車下方有空氣自然進出的空間。試驗過程中樣品的燃燒釋放熱量和燃燒生成物都要從排煙管道中排出。
5. 在排煙管道中設置有綜合取樣區(qū)用于放置傳感器和取樣管。
6. 排煙速度:0.50立方米/S~0.65立方米/S。
7. 試驗室內(nèi)環(huán)境溫度測量:直徑為1MM的K型鎧裝熱電偶;
環(huán)境壓力測試: ±200Pa;
排煙道溫度測量:直徑為0.5的進口K型鎧裝熱電偶。
8. 測溫精度:0.5℃。
9. 排煙道高精度壓力傳感器:精度±2Pa。
10. 時間記錄系統(tǒng)精度:0.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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