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口閃點測定儀的使用及操作步驟
1、插上電源線,接通開關,指示燈亮,調(diào)整溫度旋鈕使電流表指針指在適當位置加熱試樣在開始加熱后,使之能迅速地達到10℃±2℃/min的升溫速度。將點火器總成皮管接至煤氣或丁烷氣上調(diào)整總成閥門或煤氣閥門使點火嘴上出現(xiàn)試驗所需的小火球, 試樣溫度達到預期閃點前40℃時升溫速度控制為4℃±1℃/min。細心觀察溫度上升情況,如果溫度超過范圍時,將旋鈕適當調(diào)整,如果每分鐘超過4℃時,再進一步的減少電壓表電壓。
2、試料溫度達到預期閃點10℃時,按下回掃按紐使點火器火焰沿從杯口中掃過一次,從杯口中的一邊移至另一邊,所經(jīng)過的時間為2s—3s(回掃速度已經(jīng)固定不需調(diào)整),試驗溫度每升高2℃應重復一次點火試驗。
3、使用試樣液面上最初出現(xiàn)一瞬即滅的藍色火焰時,立即從溫度計讀記溫度作為試樣閃點。
4、繼續(xù)加熱試樣,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點火器進行點火試驗。
5、當試樣接觸火焰立即著火,并能繼續(xù)燃燒不少于5s時停止加熱,讀記燃前溫度計的溫度作為試樣的燃點。
6、同一試樣至少重復二次,取其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
7、儀器外殼應保護接地。
8、不可強行轉動點火器總成否則容易造成儀器損壞。
9、放置開口杯時要注意加熱石英管不可力量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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