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沖擊試驗箱的使用,需要注意以下內(nèi)容:
1. 溫度沖擊試驗箱必須安全確實接地,以免產(chǎn)生靜電感應;
2. 定期檢查電路斷路器、超溫保護器;
3. 避免三分鐘內(nèi)關閉再開啟冷凍機組;
4. 禁止試驗爆炸性、可燃性及高腐蝕性物;
5. 照明燈除必要時其余時間應關閉;
6. 在做低溫前,應將工作室擦干,60℃時烘干1小時;
7. 試驗時,在低溫箱超過55℃以上的情況下,不能開啟冷機;
8. 在垂直于主導風向的任何截面上,試驗負載截面面積之和應不大于該處工作截面的三分之一;
9. 溫度沖擊試驗箱的提籃導軌和齒條要定期加潤滑油。
10. 被測樣品要盡可能地固定在樣品架正中,不可隨意放之一側,否則會導致溫度沖擊試驗箱的提籃傾斜;
11. 如果箱內(nèi)放置發(fā)熱試品時,試品電源控制應使用外加電源,不要直接使用本機電源;
12. 放入高溫試料作低溫試驗時應注意:開啟箱門的時間要盡可能的短;
13. 在使用溫度沖擊試驗箱時,確認好腳輪是否固定牢靠,即腳輪離地調整腳著地,否則在收到外力時,試驗箱會意外移動;
14. 使用溫度沖擊試驗箱進行實驗前請仔細讀本設備使用手冊和設備上的安全標示;
以上是使用溫度沖擊試驗箱的注意事項在使用過程中嚴格遵守這些規(guī)定可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實驗結果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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